為減輕民眾身分證遺失之焦慮與不安,民眾於補發新證前以下列方式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撤銷掛失)
• 方式1:上班時間當事人親自或以電話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掛失。
• 方式2:非上班時間可利用內政部掛失專線1996辦理掛失。
• 方式3:內政部自94年10月17日起推出「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自然人憑證)」,民眾可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自然人憑證)」項目,再以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掛失作業。
• 方式4:內政部自106年7月3日起推出「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免自然人憑證)」,民眾可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免自然人憑證)」項目,輸入身分確認資料後申辦掛失作業。
當事人如在國外,可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委託書需經我駐外館處驗證),或親自撥打886-2-81958151辦理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