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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年滿20歲,不想要有原住民的身分,該如何辦理?

  1. 年滿20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須本人親自申請,且一經喪失後,日後不得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2. 應備證件:
    (1) 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申請書
    (2) 戶口名簿
    (3) 身分證
    (4) 印章
    (5) 最近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頭部範圍3.2公分到3.6公分)、換證規費50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5-10-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