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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如何補辦?

1.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申請人:
(1)本人。
(2)法定代理人:未滿十四歲請領者,由法定代理人為之,當事人仍應到場核對人貌
3.應提憑證件:
(1)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2)當事人應繳交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 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亦得繳交數位相片。但申請人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在二年內,並經核對人貌相符者,得免繳交相片。相片規格
(3)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並應提憑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當事人仍應到場核對人貌)。
4.規費:200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11
  • 發布日期: 2012-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