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
- 本人。
- 法定代理人雙方(如僅父母一方申請時,應附他方之同意書)。
- 受委託人(依原住民身分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及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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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期限 |
隨到隨辦。 |
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 |
-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免附)、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已領證者如改姓或更改姓名,其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已領證者,另須備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及規費50元換發國民身分證(換證注意事項請依國民身分證之規定辦理),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之情形,請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理第14條規定。(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上傳數位相片 )。
- 原住民身分之取得、喪失、變更、回復及民族別註記,申請人應備妥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申請書、約定書等辦理。
-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者,應附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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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戶政事務所 |
- 原住民身分更正登記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 原住民身分之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之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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