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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縣市欲遷入台中市,要如何辦理遷入登記?

申請人(當事人或雙方戶長、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或雙方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遷入者之身分證、戶口名簿(遷入他人戶內者,應另帶該戶戶口名簿;單獨立戶者,應另提房屋證明文件)直接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不必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2-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