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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便民措施再升級!內政部新增【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線上就可辦

114年12月1日起內政部開始實施「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申請冠配偶姓登記需符合:
申請人為本人(即擬冠配偶姓當事人)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申請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需符合:
1.被收養人及養父養母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申請人為被收養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3.須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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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3
  • 發布日期: 2025-1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