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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未辦理離婚登記前,即和其他男子同居生下子女,要如何辦理出生登記?生父要如何認領?

女子在離婚前和其他男子同居所生的子女,依法應視為與前夫之婚生子女,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等判決確定後,更正為非婚生子女,再由生父申請認領登記。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2-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