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陳情(抱怨)處理程序 | 現場言詞 | 聆聽人民意見,增進了解溝通,在依法行政原則下,儘量協助人民解決問題。 溝通未果者,請業務單位主管前來協助了解處理。 如需會見主任,則隨時安排主任與民有約。 需陳主任核閱者,由受理單位主管或受理人員填寫處理紀錄表陳核,檢討改進結案。 |
---|---|---|
來電告知 | 申訴專線主管或承辦單位主管傾聽人民意見並查明案由後,予以答復及妥適溝通。 如需會見主任,則隨時安排主任與民有約。 需陳主任核閱者,由申訴專線主管或承辦單位主管填寫處理紀錄表陳核,檢討改進結案。 |
|
書面來信 | 收文人員接獲人民陳情抱怨書信即送收發人員分文後掛號,並會研考人員列管。 業務承辦單位擬稿並陳送主任批示後,即發文並交研考人員撤銷列管。 填寫處理紀錄檢討分析改進方案後陳核,檢討改進結案。 | |
電子郵件或網頁 | 研考人員查明案情登記列管並請案由業務單位簽辦陳核,以電子郵件或民眾指定之回復方式回復,填寫處理紀錄表陳核,檢討改進結案。 |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溝通橋梁
民眾意見處理程序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11
- 發布日期: 2012-06-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