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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名字不雅為由申請改名,要準備那些證件?要如何辦理?

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之父或母不能共同申請時應附他方之同意書〉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辦理。(改名後換證須準備二年內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之照片一張) 有配偶、子女者,配偶之子女身分證、戶口名簿應同時委託同意變更。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11
  • 發布日期: 2012-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