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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7月1日起開放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戶籍地或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1. 初領或補領:應核對本人人貌,本人須親自到場,提憑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應符合新式國民分證相片規格)

    (1) 年滿14歲:由本人親自申請。
    (2) 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辦理,本人應到場核對人貌。

  1. 換領:

     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1-19
  • 發布日期: 2015-01-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