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7條。
公告事項:
- 本案公告道路更名核定生效日期:110年3月17日。
- 本案公告道路名稱如下:
- 筏堤東街一段:南起港尾子溪,北迄中科陸橋,長約3260公尺,寬約8至13公尺。
- 筏堤東街二段:南起中科陸橋,北迄中山一路,長約320公尺,寬約8至13公尺;中山一路至振興路路段(長約780公尺),日後闢建完成後,再延續命名。
- 筏堤西街一段:南起臺灣大道四段,北迄中科陸橋,長約3420公尺,寬約8至13公尺。
- 筏堤西街二段:南起中科陸橋,北迄中山一路,長約300公尺,寬約8至13公尺;中山一路至振興路路段(長約780公尺),日後闢建完成後,再延續命名。
上開道路門牌整編生效日,由轄區戶政事務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