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公告道路命名核定生效日期:112年4月14日。
二、本案公告道路名稱如下:
(一)工業區三十八路(序號1):北起工業區三十八路197 號,西南迄細20M-1(本次命名為工業區三十九路),長約410公尺,寬約16公尺。
(二)工業區三十九路(序號2):北起工業區三十九路62號,南迄向上路五段,長約428公尺,寬約16-20公尺。
(三)工業區四十路(序號3):北起工業區四十路42、61號,南迄細20M-1(本次命名為工業區四十二路),長約129 公尺,寬約16公尺。
(四)工業區四十一路(序號4):北起工業區四十一路32、33號,南迄細20M-1(本次命名為工業區四十二路),長約 92公尺,寬約16公尺。
(五)工業區四十二路(序號5):西北起工業區四十二路22、 51號,東南迄細16M-42與細20M-1相接口(本次命名為工業區三十九路),長約333公尺,寬約20公尺。
三、上開道路門牌整編生效日,由轄區戶政事務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