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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認定及民族別登記

 原住民身分認定及民族別登記

申請人
  1. 本人。
  2. 法定代理人雙方(如僅父母一方申請時,應附他方之同意書)。
  3. 受委託人(依原住民身分法第6條第1項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母之姓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及第5條第1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作業時間
隨到隨辦
應備證件(均須正本)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當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已領證者如改姓或更改姓名,其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已領證者,另須備當事人最近2年內彩色相片1張(相片規格詳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及規費50元換發國民身分證(換證注意事項請依國民身分證之規定辦理),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之情形,請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理第14條規定。(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上傳數位相片)。
  3. 原住民身分之取得、喪失、變更、回復及民族別註記,申請人應備妥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申請書、約定書等辦理。
  4.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5. 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者,應附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1. 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之登記,以及原住民族別註記或變更,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
  2. 父(母)因姓氏變更或更正登記,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原住民身分,子女隨同辦理姓氏變更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原住民身分者,得同時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
  3. 原住民身分更正登記,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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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5
  • 發布日期: 2024-0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