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生父或生母有一方有原住民身分,只要名字符合以下三個要件之一的話,就可以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
一、取用父或母所屬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例如:生父是阿美族,就要依據阿美族文化慣俗的傳統名制來取用名字。
二、取用漢人姓名並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父或母所屬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例如:生母是排灣族,就要將依據排灣族文化慣俗的傳統名制所取用的傳統名字,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於本名中。
三、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例如:具原住民身分的生母姓王,就從其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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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為原漢通婚子女,本來要從原住民父母之姓或取用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依據修正後的原住民身分法,我要如何取得原住民身分?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21
- 發布日期: 2024-10-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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