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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父或生母為原住民,但在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前,就已被非原住民收養,依據修正後的原住民身分法規定,我要如何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

不用終止收養,只要申請將名字修正為以下三種類型之一的話,就可以申請取得原住民身分:
一、取用具原住民身分之生父或生母所屬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例如:生父是阿美族,就要依據阿美族文化慣俗的傳統名制來取用名字。
二、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具原住民身分之生父或生母所屬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例如:生母是排灣族,就要將依據排灣族文化慣俗的傳統名制所取用的傳統名字,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於本名中。
三、改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生父或生母之姓。例如:具原住民身分的生母姓王,就改姓王。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21
  • 發布日期: 2024-10-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