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宣導】更便民!內政部: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線上就可辦」

114年9月8日起內政部開始實施「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申請以上登記需符合:
1.申請人為被收養人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2.須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申辦。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04
  • 發布日期: 2025-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