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妥申請書後,您可以親送、傳真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郵寄申請者,請於信封上填寫「40702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西屯區戶政事務 所收」,並註明「檔案應用申請書」字樣。
1.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為個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
二、申請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以上證件,可以影本加註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句代替正本並簽章)與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之證明文件。
三、授權代理人或受委任之受委託人,除前述證件外,應加附下列證明文件: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代理人或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
2.服務內容
申請應用本所公文檔案時,應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經本所審核後提供應用,並依檔案法所定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收費標準收費。
3.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
二、本所收到申請後,30日內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申請人請依約定時間至本所檔案應用處所閱覽或複製檔案,並繳交費用。
4.作業天數
30日
5.聯絡人資料
-
承辦機關:民政局-西屯戶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林小姐
-
聯絡電話:04-22550081分機302
-
共用收件信箱:v6001@taichung.gov.tw
-
傳真:04-2255-2622

Facebook
Twitter
LINE